法國巴黎的一家上訴法院當地時間13日作出判決,瑞士瑞銀集團(UBS)協助法國逃稅者的罪名成立,但同時法院將處罰金額從此前的45億歐元降至約18億歐元(約合20億美元)。
該上訴法院表示,瑞銀集團在2004年至2012年期間系統地幫助法國客戶逃稅,引誘他們將錢藏在瑞士。
此案最初於2019年宣判,瑞銀被判罰款37億歐元,外加8億歐元的損害賠償及利息。 隨後,瑞銀集團對這一判決提出了上訴。
雖然,法院依舊維持2019年的判決,但是卻將早前要求的37億歐元(約42億美元)的罰款縮減至「微乎其微」的375萬歐元,幾乎抹去了全部罰款。
就算再加上另外要求的8億歐元賠償和利息,以及下令沒收的10億歐元,瑞銀所需上交的所有罰金也比之前少了將近30億美元。
這場官司最初的起點可以追溯到十多年前,當時法國檢察院就已經對瑞銀參與逃稅、洗錢的行為提起了控訴。
當時檢察官表示,由於瑞銀無權在法國開展業務,所以他們通過秘密方式前往法國,並且在外出旅遊、歌劇表演、法網公開賽等多個公共場合吸引客戶前往瑞士開設帳戶以方便逃稅。
此後法方的調查範圍逐步擴大,囊括了所有涉嫌稅務詐騙的法國人的瑞銀帳戶。
2017年,法方指控瑞銀非法招攬客戶,教唆並協助其進行稅務詐騙。
2019年,法方認定瑞銀在法國非法招攬客戶來參與洗錢活動,並且未向法國當局上報。
其實在此案發生之際,打擊洗錢逃稅行為的不只有法國,眾多歐美國家均參與其中,重點打擊金融機構非法利用瑞士銀行保密法來隱藏資產的行為。
雖然瑞銀最終少交了將近30億美元,但是他們對此並不滿意。
瑞銀承認他們確實在一些社交場合中和法國客戶見面,但是從未"非法招攬客戶"來開展業務,法方對此也沒有任何確鑿證據。
然而這已經不是瑞銀首次被牽扯到此類官司之中。
早在2009年,瑞銀就曾承認在協助美國人逃稅方面有"不當行為",當時瑞銀支付7.8億美元與當局達成和解。 並且為避免刑事指控,瑞銀還交出了一份秘密名單,上面記錄著數千名在瑞士擁有銀行帳戶的美國納稅人姓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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